一、政策核心:增值税法施行后,优惠政策做了衔接安排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 2026年第10号公告,明确为做好增值税法施行后的优惠政策衔接,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。公告明确了多项增值税优惠衔接事项。
二、和中小企业最相关的点:起征点标准(2026-2027)
公告明确,自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的起征点标准为:
- 按月计税:月销售额 10万元
- 按季计税:季度销售额 30万元
- 按次纳税:每次(日)销售额 1000元(一日内多次交易按日适用)
这对个体户、小微服务企业、初创企业影响很大,意味着企业在增值税法实施后,常用的优惠口径在一定期间内保持连续性。
三、企业常忽视的一点:起征点适用口径不是“含糊算”
公告还明确,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时,销售额按规定可以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,适用起征点时应以 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 为口径。
实务提醒:
- 不要只按“到账金额”简单判断是否达到起征点;
- 不同业务模式(代收代付、可扣除价款等)要看具体规则;
- 建议由财税人员按规范口径测算。
四、为什么这条政策对广州中小企业特别重要?
广州有大量:
- 初创服务公司
- 个体工商户
- 电商/直播/平台从业者
- 小型贸易公司
- 轻资产咨询/设计/技术服务企业
这类主体常见问题是:
- 业务增长快,但财税基础薄弱;
- 对“起征点”“免税”“开票”理解混在一起;
- 用错误口径判断,容易导致后续申报修正。
五、企业应对建议(官网实用版)
1)把“销售额监测”做成月度动作
别等季度末才看。建议每月监控:
- 累计开票
- 未开票收入
- 退款/折让
- 特殊业务是否可扣除价款
2)区分“能免税”与“要不要开票”
是否享受免税、开具何种发票、是否放弃免税,是不同层面的判断(后续还涉及征管规则)。
3)业务变化快的企业尽早评估纳税人身份规划
尤其是订单增长快、电商旺季波动大的企业,提前规划比事后补处理更稳。
六、一句话总结
10号公告的意义,不只是“优惠延续”,更是帮助企业在增值税法实施后实现平稳过渡。 对中小企业来说,关键是把“起征点规则”真正用对,而不是只记住一个数字。